一、 为进一步规范本馆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公有财物的保护,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涉设备设施指档案馆使用的各种硬件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空调、空气净化器等)、软件(档案管理系统)以及相关档案设备等。
二、 本馆所有硬件设备、软件及档案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必须定期对各类设备设施进行清理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特别是用电设备要按时进行线路检查,防止漏电、打火现象,确保设备、库房的安全,对故障设备设施应随时登记,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三、 本馆所有硬件设备、软件一律不得外借或挪作非工作事务用。
四、 非本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本馆设备及软件,严禁擅自对计算机中的任何数据、程序进行删改。
五、 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系统维护、数据汇总和备份,备份的存贮载体要妥善保管,做好标签,以防数据丢失。
六、 本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办公设备,节约使用办公耗材,对个人经常使用的设备设施负责清洁和维护。各种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保修卡、用户手册等相关文字材料由管理员统一收集整理后立卷归档。
七、 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设施要及时报修,已无法维修并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设施要及时报废;电脑报废前须导出与工作相关所有数据并做格式化处理;因工作变动的人员须做好设备设施及工作电脑中与工作相关资料的交接。
扬州大学档案馆(校史馆)
2024年10月